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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开展2016年玉米品种审定绿色通道试验的通知滇缅党参

文章来源:五洲农业网  |  2022-07-20

宁夏开展2016年玉米品种审定绿色通道试验的通知

关于开展2016年宁夏玉米品种审定绿色通道试验的通知               宁种站函〔2016〕9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农业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改进完善品种试验审定工作的通知》(农办种[2015]41号)精神,开展2016年宁夏玉米品种审定绿色通道试验,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一)“育繁推一体化”种子企业  “育繁推一体化”企业应当是实行选育生产经营相结合、注册资本1亿元以上(含1亿元)、达到《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农业部令2011年第3号)第十六条规定条件的种子企业;  (二)试验联合体  1、试验联合体成员应当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开展相应试验的能力条件;  2、试验联合体成员单位应不少于3家,自愿组成并确定1家牵头单位和1名试验负责人;  3、试验联合体成员间应当签订相关合作协议,明确各自的责任和义务。  4、在同一作物生态试验区组,一个法人单位只能参加一个作物试验联合体。  (三)特用专用品种,指鲜食(甜、糯)、爆裂玉米品种,是自育或引进的品种。  (四)试验品种  1、“育繁推一体化”企业试验的品种应当是自有品种;  2、联合体试验的品种应当是试验联合体成员自有品种,且每个成员在一轮试验中均有品种参加试验。  3、参加绿色通道试验的品种应当符合《主要农作物品种审定办法》规定的有关条件。  (五)试验承担单位  1、绿色通道试验承担单位,应当签订一轮试验周期以上协议的合作单位承担。  2、绿色通道试验承担单位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稳定的试验用地、设施设备、技术人员。  3、负责绿色通道试验的技术人员必须具有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有3年以上品种试验相关工作经历。  (六)试验费用  全部由绿色通道试验申请者负责。  二、申请材料  1、绿色通道试验实施方案,应参照我区玉米品种试验相应组别试验方案的要求和品种试验技术规程,制定试验实施方案,明确试验目的、试验承担单位、参试品种、田间试验设计、小区面积、对照品种、试验密度、田间管理、收获要求、调查记载、抗性鉴定、品质检测、DNA指纹检测、转基因成分检测、标准样品提交、试验报告等内容。  2、绿色通道试验承担单位试验用地、基础设施、技术人员等情况说明,需加盖公章,并附有联合体授权进行试验的书面证明;  3、符合申报宁夏主要农作物品种试验要求的申请材料,每个试验品种1套。  4、标准样品,按农业部有关规定,在试验第1年及时提交我站,并附承诺书及样品清单。  5、联合体试验需提交联合体协议复印件及成员单位名称、法人、联系电话;  三、申请程序  1、受理时间。2016年3月15日前,过期不予受理。我站收到申请后10日内予以回复。  2、材料审查。绿色通道试验经审查合格后方可开展品种试验,并纳入我区审定主要农作物品种试验统一管理。  3、区试年会审议。完成年度试验后,按当年我区主要农作物品种试验方案要求,撰写试验汇总报告,将电子版发送至我站品种管理科,并按时提交纸质材料,报当年我区主要农作物品种区试年会审议。  4、申请审定。通过绿色通道试验,按要求完成各项试验程序,符合玉米品种审定标准的品种,按照玉米品种审定相关要求,补充和完善品种审定材料,及时报送宁夏农作物品种审定办公室。  四、监督管理  1、绿色通道试验田间管理及观察记载,按国家玉米品种试验技术规范执行。  2、绿色通道试验的品质检测、转基因成分检测应当由具有资质的检测机构承担;抗性鉴定、DNA指纹检测由当年我区相应作物品种试验实施方案指定的检测单位承担。  3、绿色通道试验申请者对试验数据的真实性负责,保证可追溯。自觉接受自治区品种审定委员会、种子管理部门及社会各界的监督检查。  4、绿色通道试验申请者弄虚作假的,终止绿色通道试验程序,3年内不受理品种审定申请; 试验联合体成员单位弄虚作假的,其他成员单位承担连带责任,3年内不得参加其他联合体试验,同时不受理品种审定申请。  联系单位:宁夏种子工作站品种管理科  通讯地址:宁夏银川市兴庆区上海东路596号  邮政编码:750004  联 系 人:李华 沈静  联系电话:0951-671783  电子信箱:nxpgk@163.com                              宁夏种子工作站                              2016年2月1日(宁夏种子工作站)(责任编辑:董艳雪)

李爱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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